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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苏州园区公积金中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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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苏州园区公积金中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苏州园区,前不久出来个新政策,叫做“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园区从2013年起试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之前我也不是很清楚其含义。

最近研究了一下,终于搞懂意思了。

总结如下:

园区帮你买了个,医疗方面的商业保险;

费用呢,一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划出来,另外一部分由于自己出钱;

前者不关心,后者的费用是每年15元;

后者的15元的在线或个费用,就是你登陆园区公积金系统后,所看到的,对应的“医疗个人专户–新账户”支出的15元:

【政策解读】苏州园区公积金中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和支出记录中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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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多余”的保险,所能起到的保险效果是:
“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在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公立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累计满6千元后即可享受800元的赔付。超过6千元以上部分,按照比例实行分段累进赔付,具体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包括自负和自费部分)
赔付比例
6千元以上1万元
40
1万元以上2万元
50
2万元以上5万元
60
5万元以上10万元
70
10万以上(不封顶)
80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的赔付金额上不封顶。

比如,你得个大病,花了10万,此处,就是实现:
10万*80=8万的报销了。
如果是个小病,比如花了2万,那也可以报销 2万*50%=1万。
所以,相对来说,还是有点用,还算实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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